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进驻。欢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和生态环境部机关纪委反映。信箱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06。
(完)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进驻。欢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和生态环境部机关纪委反映。信箱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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