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焦作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 能耗核查执行阶梯电价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 〔 2018 〕 99 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焦政办明电 〔 2018 〕 180 号 )要求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电解铝、水泥行业企业对 202 3 年能耗达标情况进行了 自查 ,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审查提出意见后 汇总上报。市工信局 聘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 进行了现场审核,我市 9 家 水泥行业企业 202 3 年度能耗 符合 GB16780—20 21 国家能耗限额标准 要求, 万方铝业 202 3 年度能耗符合 GB21346—20 22 能耗 限额标准 要求 。上述企业阶梯电价执行标准为:用电不加价 。 现将能耗核查结果和拟执行阶梯电价予以公示,时间为 202 4 年 5 月 25 日 至 3 1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工信局节能科联系。

联系电话: 0391-3569403

电子邮箱: jzgxjn@126.com

 

附表: 20240525-2023年焦作市落实阶梯电价企业情况汇总表.xls


 

                          202 4 年 5 月 2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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