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 延续执行红石峡自动扶梯收费标准 的请示》( 修 发改 价管 〔 202 4 〕 1 号 ) 收悉。 按照 《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 河南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相关规定 ,在开展成本监审、集体审议 、征求社会意见 等工作程序基础上, 经市政府同意 ,市发改委印发了 《关于制定云台山景区红石峡自动扶梯票价标准的通知》( 焦发改价格〔 202 3 〕 82 号 ) 。结合一年来试行情况,以及 行业主管部门 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延续现行 票价 标准。现就 票价 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红石峡自动扶梯票价标准为不超过 25 元 / 人 · 次。
二、景区要严格落实规定的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景区 在不超过规定票价基础上自主确定下浮票价或淡季票价。
三、景区要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门票减免优惠对象和优惠幅度,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旅游者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该文件有效期三年。延续执行期间如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改委;如有新政策,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024 年 7 月 1 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