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2025年度全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 碳达峰、碳中和 ” 战略部署,深化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化解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结构性矛盾,促进实现全市水泥行业减污降碳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 202 4— 202 5 年度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 202 4 〕 228 号)精神,结合我市水泥行业发展实际,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联合制定了 2024 — 2025 年度全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措施 。

二、主要内容

《 通知 》分为实施范围 、 错峰生产时间 、 保障指施 三大部分。

第一 部分 “ 实施范围 ” 规定了《 通知 》 所含措施的实施范围为全市水泥 生产企业 。

第二 部分 “ 错峰生产时间 ” 规定了年度错峰任务、 不同 环境绩效等级 企业的 错峰 时段,承担居民供暖任务、处理原生状态的生活垃圾(含污泥) 以及电石渣综合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 的 差异化错峰 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措施等 。

第三 部分 “ 保障指施 ” 规定了错峰生产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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