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开封市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暨调整工作的通知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汴科文〔2020〕42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汴政办〔2017〕126号)、《开封市贯彻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的实施方案》(汴科文〔2018〕117号)深入实施,切实推动全市科技特派员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经研究,决定启动开封市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暨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

(一)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拟选派一批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个挂牌督战重点乡镇(杞县的沙沃、平城、付集;通许的玉皇庙、竖岗、四所楼;祥符区的刘店、万隆、范村;尉氏的南曹)为重点,通过集中转化、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提升贫困村产业创新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脱贫致富的示范样板。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主要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企业以及有较强实力的农民合作社等法人单位为主。已备案的各级星创天地依托单位优先支持。必须与受援县(区)签订帮扶协议。

(二)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拟选派一批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以满足贫困村科技和人才需求为主,深入到农村、农业一线,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村增收脱贫。选派形式可以是科技人员(乡土人才)个人或团队,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3人及以上科技人员(乡土人才)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特派员必须与受援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

二、选派条件

(一)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开封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需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

3.申报单位需具有解决开封市特色农作物丰产增收的科技力量和资金投入能力。

4.必须能够保证在县(区)帮扶的时间,人员保证在6人以上,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二)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才,或在某一领域具有相当实操经验的乡土人才;

3.具有一定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5.必须保证在贫困村工作时间和成效,提供技术服务,推动产业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助力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要协助派驻单位梳理产业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立足受援村资源优势,发挥自己特点,打造出2个以上的亮点并作为考核依据,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协助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

(二)大力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科技人员与农村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和农民结合,根据市场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设备和先进实用技术引进推广,帮助解决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带动所服务地方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大力开发和实施农业科技项目。立足市场和当地需要,实施一批“种、养、加”类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带动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四)培育典型,振兴乡村经济。把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结合起来,把生产、技术和市场连接,发展壮大一批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示范基地。建立“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五)帮助建立农业服务组织。派驻科技特派员要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帮助受援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村经济发展。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

1. 摸清科技需求。各县、区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摸清贫困村科技需求,并征求县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意见后,认真审核筛选,填写《开封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见附件1)。

2. 组织精准对接。在全面摸清需求的基础上,各县、区,科研院所,大型农业企业要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申请报名,并与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对接,签订《派驻协议书》(见附件4),申请者填写《开封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见附件2),与《开封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乡土人才需另附相关情况介绍,并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推荐函,与《开封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共同提交。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科技特派员申请者进行筛选,根据需求单位科技需求,遵循就近选派原则,提出推荐人选,每个科技特派员对接1个贫困村。受理名单、专家评审结果、选任结果均向社会公示。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各县(区)根据本地科技扶贫工作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认真筛选后,组织申报填写《开封市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书》,法人单位(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对接县(区)。与县(区)签订《派驻协议书》。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受理、评审、选派结果均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对2017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进行调整

按照2019年对全市科技特派员的考核情况,各县(区)要按要求进行调整,对考核不合格、服务质量差、服务时间缺失、作用发挥不好、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要坚决开除出科技特派员队伍。本着保持科技特派员队伍相对稳定的原则,各县(区)对保留的科技特派员与受援村重新签订《派驻协议书》,对专业不符的要进行调整,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

按照3月6日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科技特派员的派遣,要重点向10个挂牌督战的重点乡镇倾斜,确保实现产业发展和“四个不摘”要求。

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各县(区)根据考核结果、平时服务等情况进行调整,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同时,根据10个挂牌督战的重点乡镇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科技需求,市科技局将充分尊重各县(区)调整意见,按照各自科技需求,进行调整补充。

各县(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调整情况,于5月21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农村科。

六、目标考核及相关要求

新任科技特派员自动纳入开封市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工程体系,需在任期中、任期末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市科技局将参照《开封市贯彻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开封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新选任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工作管理和考核。

七、保障措施

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对于地方财政给予匹配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工作经费应主要用于在转化、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过程中必需列支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硬件购置、试验示范、基本建设改造、培训等方面,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或每个团队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专家讲课费、资料费、材料费、场租费等,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在工资福利、职务(行政、技术)晋升、项目研发、创办实业等方面均有相应政策,具体规定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汴政办〔2017〕126号)等文件实施。届末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科技特派员,且工作效果突出、带动农民取得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给予表彰奖励。

八、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21日—5月22日。

2.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互联网 ”政务服务厅西厅综合服务窗口(所涉及表格纸质材料一式3份,加盖相应公章),同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登录开封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九、联系方式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农村发展科

联系人:徐小明  

联系电话:0371-25962367

电子邮箱:kfkjjjcs212@163.com

附件1:开封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附件2:开封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附件3:开封市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书

附件4:开封市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 (范本)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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