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开封市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区域创新合作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通知》(汴科文〔2016〕137号),按照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和工作安排,决定组织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设实验室要结合国家、河南省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体现开封优势和特色,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和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9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600万元;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

主管单位按照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注册并登录,在主页搜索“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附件1)、《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

(二)窗口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4月29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将《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三、申报要求

1、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2、《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各一式2份,纸质材料正反印刷A4胶装(勿用塑料封面),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统一装订,封面加盖公章。

3、严禁厅外申报和厅外受理。

四、申报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汇聚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五、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 25955246

区域创新合作科:23865226     邮箱:qycxhzk@163.com

附件:1   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doc

              2   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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