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引进国外智力与科技人才管理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外专发〔2008〕2号)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国外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征集2021年度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21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围绕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支持引进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支持引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具有引领国际发展趋势的高端外国专家;支持引进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团队。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大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国际金融管理等领域的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能够持续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社会保障、语言文字、金融保险、法律法规、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三农工作为基础,大力支持引进现代农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支持引进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我市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按照科技部对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和我省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分为高端外国专家合作项目、外国专家短期交流项目、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项目。

(一)高端外国专家合作项目。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聘请外国高层次人才来汴短期或长期工作,以技术合作项目为依托,通过技术转让、合作研发等形式,帮助解决生产、科研、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难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经立项的“开封市高端外国专家合作项目”将根据专家层次、来汴工作时间、人次等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已获批国家级、省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不再重复立项,可按相关政策进行配套支持。

单位申报高端外国专家技术合作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布局,有明确的合作事项和目标任务,并签署合作协议。

2.聘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应为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国际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及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外籍高层次人才。

3.申报的项目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办法,能够解决技术、管理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技术空白。

4.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

(二)外国专家短期交流项目。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邀请外籍高层次人才短期来汴举办学术讲座、进行技术指导、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单位申报外国专家短期交流项目的外籍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来访外籍高层次人才应为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务的知名专家,国际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专家及开封急需的高级技工、技师等技能型高层次人才。

2.来访外籍高层次人才研究领域应与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一致,举办的学术讲座、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应与邀请单位的研究方向相关,能够反映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

3.来访外籍高层次人才在汴举办学术讲座、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时间应不少于3天,不多于30天。

经立项的“外国专家短期交流项目”将根据专家来汴工作时间、人次、科研贡献等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项目。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取得的或二次引进的引智成果,在我市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和产业转化。单位申报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引智成果应是通过聘请外国人才来华指导或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所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的管理方法。

2.引智成果应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对周边地区或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推广和辐射作用,能够带动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

3.申报单位有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以及较强的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

4.所推广的技术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申请单位每年至少聘请1名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汴指导工作。

经立项的“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项目”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依法在开封市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市属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来汴工作。

(三)各申请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四)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汴开展深度合作。

四、项目程序及要求

1.申报高端外国专家合作项目、外国专家短期交流项目、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项目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表》,并提供拟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的主要经历以及学术成就证明材料(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主要论著、授权发明专利、国际学术性奖励等),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部门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认真组织本辖区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3、纸质材料:《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纸质材料正反印刷A4胶装(勿用塑料封面),到开封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并报送电子版。

4、严禁厅外申报和厅外受理。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21年4月15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引进国外智力与科技人才管理科:郭继敏  金鑫  

联系电话:0371-25957359

电子邮箱:kfyzrck@163.com

附件: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表.doc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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