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报告
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政办发电〔2021〕12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清除制度性障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市发展改革委充分认识到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细致、扎实推进
一是明确工作方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了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和原则。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清理。三是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附表,保证清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这些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清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经过梳理,我委代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26件,经逐件审核,《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汴政﹝2016﹞54号)、《开封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汴政办〔2016〕118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122号)因部分内容与国家的最新标准和要求存在差异,现予以废止。其他文件均不涉及行政处罚,无需修改或废止,故建议予以保留。
三、存在的问题
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 个别科室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上报材料不及时; 二是 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审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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