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科
关于印发《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 全覆盖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科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经研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了《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方案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封市财政局 开封市统计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
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统计局《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方案》(豫科〔2021〕118号)精神,充分提升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持续有效地开展以研发活动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统一组织、部门协同、市县为主、分类帮扶”的原则,组织对全市规上企业研发等技术创新活动开展调查分析、帮扶对接、精准服务,推动全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全市规上企业全部开展研发活动。2021年底大中型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技术创新活动全覆盖,2023年6月底全市规上企业基本实现技术创新活动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发展底数。以规上企业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研发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调查分析活动,摸清规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底数,对未投入研发经费、未设立研发机构、没有研发人员、未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要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工作台账。
(二)建立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原则,各县(区)负责本地区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将所有规上企业纳入帮扶对接范围。通过建立对接帮扶机制,指导和支持已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对标先进,提升水平,争创各类高水平研发平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未开展研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规上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企一案,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帮助企业尽快开展研发等技术创新活动,实现“四有”,即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产学研合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制定出台有关支持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出台的有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让各项惠企政策直达企业,确保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统计调查。各县(区)要认真梳理本地区规上企业名单,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现场对接等多种形式,了解未开展研发等技术创新活动规上企业的情况。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上报。要及时将规上企业名单以及研发活动情况汇交给当地活动组织实施部门,并依法合规、完整准确的统计本区域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的有关信息,指导推动经过帮扶措施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尽快实现应统尽统。
(二)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区)要对企业研发活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研发活动台账,做到一企一账,包括企业未开展研发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每个问题和困难拟采取的帮扶措施,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时间节点等相关内容。(台账样表附后)
以上两项工作要在2021年9月20前完成,并将台账信息报送至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三)落实帮扶措施。按照建立的研发活动台账,各县(区)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帮扶措施。对属于政府职能范围问题的,对接市、县(区)有关部门,着力协调解决;属于企业自身问题的,督促企业尽快解决到位。特别是对企业关注的研发费用归集、研发机构设立、产学研合作等问题,要加强政策宣讲和辅导,帮助和督促规上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设立研发类会计科目、研发辅助账和研发机构,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四)持续推进实施。各县(区)要持之不懈的推进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的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研发活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安排推进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市规上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全覆盖的目标。
五、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更大力度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给予奖补。落实装备首台套相关政策。鼓励各县(区)出台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资金进行奖补的支持政策。强化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导向的考核和激励,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进行考核,将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等逐步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对未开展研发活动、未纳入企业研发活动统计的规上企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平台建设不予以支持。
(二)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并择优推荐申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重大研发项目,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支持规上企业与国家创新平台和行业龙头企业全面对接对标、加强合作,推动企业在对标一流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
(三)支持企业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各县(区)积极引导规上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等方式指导和支持规上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研发费用归集、建立研发团队等方面规范建设,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省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对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支持。
(四)支持开展紧密产学研合作。支持和鼓励驻汴和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以企业研发活动需求为导向,与市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协同创新。支持各县(区)与国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借助国内外高端资源,开展高水平的研发活动。支持企业牵头构建,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培育。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支持引导本地从事研发设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与企业技术创新相关的服务型企业发展壮大,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成立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进协调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覆盖活动开展,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各县(区)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协调专班,具体负责当地全覆盖活动的推进工作。市属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推进实施。
(二)加强统筹实施。各县(区)要将规上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全覆盖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内容,助企干部要积极帮助、督促指导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并要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推”,为企业当好“贴心服务员”“金牌店小二”。
(三)建立评价通报制度。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进协调小组每年底对各县(区)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完成目标的给予通报表扬,未完成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建立调度运行制度。每月对各县(区)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区)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进小组每月2日前将上月研发活动台账进展情况报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进小组。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进小组实行企业研发活动销号管理,完成一家企业,销号一家企业。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宣传推介一批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台账 | ||||
企业基 | 企业名称 | 企业统一社 | ||
联系人 | 所属地域 | _______ 市 ______ 县(区) | ||
企业类型 | £ 创新龙头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四个50”企业 £ 其他 | |||
是否有研发类会计科目 | £ 有 | 是否有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等活动 | £ 有 | |
研发活动 | 研发机构 | |||
研发人员 | ||||
研发经费 | ||||
产学研合作 | ||||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
改进措施 | ||||
实现“四有”时间节点 |
1.标处 “ £ ” ,在对应方框内打“√”; 2.在“企业研发活动开展情况”中简要描述企业当年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和产学研 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