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科
各县(区)科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kjt.henan.gov .cn/2021/09-30/2322576.html)《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豫科〔2020〕156号)和《河南省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豫科〔2021〕14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价范围
开封市辖区内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
二、评价依据
本次考核评价工作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中报送的2020年度年度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参考河南省科技厅孵化载体月报统计系统相关数据,以2020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将纸质版2020年度工作总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交由县(区)科工信局审核后,出具推荐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推荐文件统一报送至开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二)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对填报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县(区)科工信局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将考核评价工作作为推进我省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打造科技双创升级版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联 系 人:王玉国 王钰淏
电 话:0371-25978383
地 址:开封市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市直机关综合办 公区3楼377房间
3: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豫科【2020】156号)(1).pdf
4:豫科〔2021〕14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pdf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