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统计的通知

发展规划监督科

各县(区)科工信局:

  规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直接关系市、县(区)7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2项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区)前期梳理出全市数百家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为保证研发活动数据能够在统计报表中体现,高标准完成2021年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国家将于1月20日和2月20日分两批下达规上企业清单,各县(区)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8日前,完成这两批企业中有研发活动规上企业的数据填报。

  二、有关要求

  1.未参加1月12日开封市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视频培训的企业,各县(区)要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让企业掌握统计规定和方法。

  2.各县(区)要将数据填报和时限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填报。数据统计情况会直接影响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研发补助、税收优惠等财税优惠政策。

  3.各县(区)科技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实时掌握企业填报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4.对照有研发活动企业清单,实行“销号”制,市科技局将每日通报各县(区)统计进展情况。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市科技、统计部门适时将通过巡回宣讲的方式再次组织培训。

 

2022年1月19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