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开封市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培训的通知

发展规划监督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数据统计情况,直接影响全市和各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2项考核指标和5项评价指标,以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完成情况。为做好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工作,决定于2月10-14日组织开展开封市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各县(区)科技部门及参训企业统计人员掌握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数据统计政策、统计方法、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为研发数据精准统计打好基础,做到数据应统尽统,防止漏统。

  二、培训人员

  各县(区)科技部门主管副局长、科长;规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每企业1人参会。

  三、时间安排

  2月10日9:00-12:00,尉氏县;

  2月10日15:00-18:00,通许县;

  2月11日9:00-12:00,杞县;

  2月11日15:00-18:00,兰考县;

  2月14日9:00-12:00,顺河区、禹王台区、祥符区;

  2月14日15:00-18:00,示范区、鼓楼区、龙亭区。

  四、组织实施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二)宣讲培训活动采取巡回宣讲的方式组织实施。尉氏县、通许县、杞县、兰考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本县培训会议场地,并于2月9日18:00前,将会议地点反馈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监督科;顺河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顺河区、禹王台区、祥符区培训会议场地;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落实示范区、鼓楼区、龙亭区培训会议场地。

  (三)各县(区)科技部门要严格遵守参会人数限制等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需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无星通行。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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