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2021年度拟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公示

政策法规成果科

  根据《开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汴科文〔2020〕58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拟认定联昌(河南)预防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成果科:0371-25955592

  派驻纪检组:0371-23873547

 

   附件:拟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拟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推荐单位

1

联昌(河南)预防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鼓楼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

河南省津熙铝型材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杞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顺河回族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4

开封市潘安大蒜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杞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5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6

河南福尔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兰考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