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合作科
各县(区)科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汴科文〔2016〕137号)《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试行)》(汴科文〔2019〕70号)《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汴科文〔2019〕78号)《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汴科文〔2019〕77号)等管理办法要求,决定组织2022年度第二批市级科研平台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开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可参考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的各类科研平台机构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重点实验室: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2)。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3)。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4)。
(四)众创空间:开封市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5)。
(五)新型研发机构: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书(附件6)。
以上资料A4纸书籍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各县(区)科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管部门按照各类科研平台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指导本县区、本部门具备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1.网上提交: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18-19日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注册并登录,在主页搜索“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等,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指南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
2.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认真审核后加盖公章,出具正式推荐报告,并填报2022年度开封市级科研平台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7)。汇总各申报单位材料后于8月25-26日统一报送至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综合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志鹏 孙新莹
联系电话:0371-23865226
工作邮箱:qycxhzk@163.com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