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平台科
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根据《开封市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汴财科〔2022〕3号),拟启动实施2023年度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为做好合作意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开封市境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二、基金设立
基金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发起,与联合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基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基金规模由双方协商,市财政、联合方各出资一半。
三、申报程序
基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联合方。
(一)意向协商。4月21日前,意向联合方提交合作意向书(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合作协议草案(电子版)至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科邮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通过综合评定确定联合方。
(二)签约实施。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与联合方就协议具体条款进行沟通和明确,签署合作协议。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项目平台科:电话23865226,邮箱qycxhzk@163.com
附件: 1. 开封市市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2年4月10日
一审:宋志鹏 一校:王 懿
二审:张明明 二校:唐继岭
三审:郭 亮 三校:李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