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节能监察流程
一、计划阶段
1.与环资科结合制定当年节能监察计划,按照监察计划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2.按照节能监察计划要求在双随机系统抽取被监察单位和节能监察执法人员名单。
3.对双随机结果进行公示。
4.下达节能监察计划。
二、准备阶段
1.向被监察单位制定并送达监察通知书,确定监察时间、内容、方式、监察组长和组员,告知被监察单位提供节能监察所需材料。
2.进行节能监察前准备,研究熟悉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准备节能监察所需设备。
三、实施阶段
1.现场监察由节能监察组长主持,介绍节能监察执法人员、目的、任务,被监察单位围绕监察内容简要介绍情况。
2.由节能监察执法人员查阅或复制被监察单位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财务账目等。
3.对被监察单位提供的材料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认核准,必要时进行检测、鉴定。
4.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取证并如实记录与事实相关的现场情况。
5.由节能监察组长通报节能监察情况,双方人员在《现场监察笔录》上签字。
6.完成监察报告,节能监察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察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7.节能监察部门讲节能监察结果及处理意见等在网站上公布。
8.制作《节能监察意见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达被监察单位。
四、结束阶段
1.节能监察执法单位督促被监察单位按照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落实整改。
2.节能监察执法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负责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