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开封市成龙外语学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广泛听取意见,现就《开封市成龙外语学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反馈至邮箱,个人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
1.电子邮箱: kffgfg@126.com 。
2.联系电话:0371-22666876。
3.通信地址: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江苏大厦)13楼收费管理科(邮编475004)。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开封市成龙外语学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民办教育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该校的成本监审及成本调查结论,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学校非营利性质、周边同等条件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因素,拟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开封市成龙外语学校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74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45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68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30元;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405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8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收费。
二、有关要求
(一)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在标明的收费项目之外另行 加收费用,不得使用模糊标价等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诱导受教育者。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二)规范收费执收行为。 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取。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