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二)

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我委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服务询价的公告》及《关于延长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服务询价期限的公告》,截至2025年8月4日18:00延期询价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不能满足询价评审要求,原询价采购终止。根据《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现对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服务重新进行询价采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

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医疗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市中医院自贸院区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估报告。

三、工作需求

1.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评审时间,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参与,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2.项目工作组人员不少于2名,拥有相关评审经验的专家不少于3名。

3.自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

四、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具备本项目所属专业甲级资信等级证书或甲级综合资信等级证书。

(五)近3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任务不少于5项。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二)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

1.书面申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隶属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4.报价单。

5.相关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已完成项目的评估报告及项目的批复文件。

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8.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注意事项

(一)2025年8月14日18: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报送(或邮寄)至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1359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二)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响应供应商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若在响应截止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将依法终止,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并在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发布终止公告及后续采购安排。

(三)对照本公告第四条“资格要求”及第六条“提交资料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全部满足则通过资格审查,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四)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要求、实质性条款及提交资料完整有效的前提下,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霞

联系方式:0371-22666960

 

附件:报价单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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