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河南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促进质量兴市和漯河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提高全民质量意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与国际接轨的质量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一、二、三产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近期目标。到2007年,质量法制建设、质量诚信建设基本完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一、二产业中形成一批高质量、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群体,食品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高,高技术产业有较快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形成一批品牌和特色服务群体。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建立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
    1.产品质量。6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25%以上的农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质量损失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出口商品检验批次合格率达到100%。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总体质量超过国内平均水平,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部分产品的质量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外先进水平。
    2.工程质量。竣工工程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3.服务质量。交通、医疗、旅游、餐饮、房地产、市政服务、社区服务、通信、保险、法律服务等行业普遍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基本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
  (三)中远期目标。到2010年,质量法制建设、市场质量规则进一步完善,各主要产业和企业素质全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部分达到国外先进水平。高科技产品对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一定比例,质量对全市国民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保障作用。1.产品质量。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50%以上的农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以上,质量损失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牌产品群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并形成一批以名牌产品为纽带的大型企业集团。食品工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知名品牌。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基本消除工程质量通病。3.服务质量。大部分服务行业达到国际标准,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
  二、注重政策引导,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一)坚持“扶优扶强”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力度,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形成一批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优势产业群体,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
  (二)切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坚决取缔和禁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的生产,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加大力度治理或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质量低、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和一定基础的行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加科技含量,促进产品质量上水平。积极组织科技攻关,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新建项目要以国际水平为目标,努力促进质量结构升级。
  (四)建立质量奖惩机制。市政府每年对在质量兴市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实行质量黄牌警告、曝光、通报制度,对发生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
  三、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完善市场质量规则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乡住房的质量监督。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权和冒用名优产品标志的违法行为。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工作。加大对无许可证、无强制认证产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惩处生产不合格产品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质量认证、工程设备监理、质量中介服务和社会评比推介活动等行为,严厉制裁包庇、纵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者。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培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执法的良好作风,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增强执法有效性,建立健全质量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
  (三)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建立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信用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开展有效的质量诚信教育,引导企业自觉诚信经营,树立企业良好的质量信誉和形象。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公示企业质量信用记录,形成社会化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四)加强对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形成外贸技术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世贸技术信息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贸易技术壁垒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帮助外贸企业了解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克服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五)积极推动认证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对各类认证咨询、培训、审核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的认证市场秩序。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农产品认证。
  (六)健全工程项目和成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要切实执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的原则,做到监督覆盖全部工程和工程全过程。在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中型建设项目要完善建设监理制度,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要实行设备监理制度,有关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理制度的实施。
  (七)大力开展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工作。要积极引导用户、消费者和企业,通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质量投诉、质量仲裁检验等活动,调解质量纠纷。受理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全面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一)企业法人要亲自抓质量,对企业质量工作负总责。企业要制定质量发展计划,明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企业领导层应增强质量意识,学习和掌握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坚持以质取胜。
  (二)企业要确立“提高质量、科技先行”的观念,根据自身和市场条件,大力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拓宽服务领域,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加快技术开发中心建设步伐,形成科技推动质量,质量促进科技的良性循环。
  (三)企业要把降废减损作为企业“练内功、增效益”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企业产品开发、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向管理要效益,努力做到增收节支,增产节约。
  (四)各企业要按照“质量兴市”的要求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战略地位切实抓好。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漯河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市工作的领导。
  (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市质量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出县区、本单位质量工作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加强质量工作的工作计划,明确相关部门、科室工作联责。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质量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
  工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包括城建、交通、园林、水利等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工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农业部门要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对已获得认定的无公害基地和产品的监督检查,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为重点,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烟草等单位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卫生、药品和烟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烟草生产、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通信、供电、供水、交通、旅游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发改委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对质量兴市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政策支持;科技、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工作。
  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烟草等单位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和行业组织、群众团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质量兴市”工作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市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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