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6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6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巩固成果、拓展内容,把握重点、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突出成效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各项重点整治,扎实推进“信用漯河”建设,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以突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为重点,加快推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和信用普及化进程,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提高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水平。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及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整顿规范,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二是强化监管,加强协调配合。注重事前、事中监督,主动发现问题、查处案件、打击犯罪,增强打假治假的威慑力。三是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各类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四是让社会各界能够放心消费食品,对食品安全满意。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集中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大宗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优、特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优企业和品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全过程监控食品质量安全。
  (三)将食品监管重点和执法资源向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小作坊以及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的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根据全国整规办和省整规办关于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制度,该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校园周边、居民小区、人行通道、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展销会为重点区域,以印刷复制、出版发行、音像图书销售、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重大典型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盗版教材辅材、盗版软件、非法复制以及走私销售盗版音像图书及网上侵权行为;重点查处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药、保健品、食品假冒商标、标识的违法案件;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活动。有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查大案要案。
  (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意发现和解决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引导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提高应用保护规则的能力。精心组织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三、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违法活动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重点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骨干分子和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者。特别是对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实施重点督办和检查,逐级落实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及时抓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骨干分子,依法取缔传销网络。依法打击利用传销活动进行非法经营、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
  (二)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密切关注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社区和村委会要和出租房屋户主逐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坚持露头就打、长抓不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根本上遏制传销活动的发展蔓延。
  (三)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曝光典型案件,深刻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教育广大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营造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加强《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四、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打击商业欺诈是今年国务院对整规工作提出的三大任务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将重点整治六个方面: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的促销行为;整治商业零售企业超期占压、欺骗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整治美容美发业等服务业中的欺诈行为;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遏制商业欺诈泛滥势头,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一)严厉打击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上发布的违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医疗服务广告。打击广告违法行为,惩处一批违法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定期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使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二)开展医疗市场整治,取缔无证行医,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以及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等乱收费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三)严厉打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非法集资等各种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各种合同欺诈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利用买卖、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农副产品订购、重要生产资料以及外资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打击以各种方式的高额回报、虚假打折和降价为诱饵的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以特许经营为名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四)依据特许经营的有关法规,加强对特许经营商的资质审核,规范特许经营行为,维护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诚信活动三个方面的建设。制定和完善漯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推进信用法规和基础标准建设;构建“以各行业为主线,以各专业市场为平台,以产品为重点”的重点市场信用体系,力争实现2006年打基础、起好步,初步完善发挥作用,2007年、2008年基本完善、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目标。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信用自律,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市场信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要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结合“共铸诚信”、“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和实践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按照省整顿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培训班,对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构建市场信用体系的能力和水平;对各商贸流通企业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商贸流通企业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企业诚信建设的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
  六、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工作;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创造良好的农资市场流通环境,保证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产品。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含复合肥)、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畜禽用药以及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规范农资生产流通秩序。
  (一)明确部门责任。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做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开展种子、农药、复混肥和农机具及零配件等专项治理活动;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农资案件,配合做好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和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质监部门牵头负责化肥等农资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及强化区域间案件协查机制等工作;供销社负责做好本系统农资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物价部门要围绕“三农”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以春耕、秋播为重点,以化肥价格为突破口,加大对农药、农用柴油、种子和农膜等农资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主要农资价格监测周报制度。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做好饲料、兽药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一是落实源头管理和审批登记管理,完善档案和标签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资案件举报投诉和查办监督体系,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迅速查处,按期结案;三是不定期集中开展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工作,及时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三)部门协调联动,集中开展农资市场整治活动。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地区和产品,在地方政府组织下,组织力量,明察暗访,实施农资市场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对屡次发生农资案件、农资市场混乱、对群众举报投诉不重视导致重大群体事件或为制售假劣农资提供“保护伞”的单位或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标本兼治,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农业等部门要不断加强农资打假执法队伍建设,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科学检测等手段,提高农资打假快速反应和联合执法的能力;二是积极引导扶持重点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整合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三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四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增强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自我保护能力。
  七、积极开展烟草制假专项治理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大户,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实现烟草市场根本好转。实行卷烟打假责任追究制,坚决打掉地方对制假售假的保护伞。加大对制假售假主要人员的抓捕、追刑力度,力争2007年摘掉舞阳县制造假烟重灾区的帽子,维护我市良好形象。
  八、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将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整治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继续深入严打各类侵权盗版活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深入开展取缔非法报刊等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把网上“扫黄打非”列入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重点进行6项专项治理,即:净化“两节”、“两会”文化市场,扫除淫秽色情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查处和取缔非法报刊,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等。
  九、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批地和房地产业的违规开发、面积缩水、出让土地和征地中损害城镇居民、农民利益问题以及开发区非法用地等问题;整治商品房销售面积短缺、合同欺诈、虚假广告、中介市场混乱等问题。
  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以及各大市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各个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等问题。着重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及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无证非法生产和经营者不能按期整改的要坚决取缔。对2005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交通、水上运输及厂矿企业的安全整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本兼治,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统筹抓好其他重点专项整治
  继续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整治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严厉打击和纠正扰乱金融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规范集贸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走私行为。加强劳务市场的培育,搞好社会闲散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完善劳务输出功能。严厉惩处使用童工和超时用工的非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教育乱收费等方面的整治工作。
  十二、逐步建立整规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补充调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级整规办根据“指导协调、督查督办、搞好规划、明确责任、综合情况、当好参谋”的工作原则和“牵头不代替、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的工作定位,认真做好市场整顿的综合、协调、督办、调研和宣传工作。
  (二)建立整规工作问责机制。建立整规工作沟通和情况反馈工作制度;制定《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在整规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承担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规工作落实方案,并向市整规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整规工作基础建设,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规化。加强整规队伍和机构建设,落实必要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和交通工具,确保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建立整规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查处的重大案件、检验检查结果等信息,提高整规工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加强专项整规行动的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食品安全等涉及众多监管部门的项目,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项目计划和方案,确定牵头单位,逐一实施。及时提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政策的制定、修改建议。加强与公安等机关的信息交流,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五)健全经济违法举报体系。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拓宽和完善举报、投诉体系,探索成立市经济违法举报中心的可行性,建立高效立体型的案件信息网络,继续做好案件信息员的培养发展工作,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相关执法部门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使查处案件与综合治理、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规范化、正常化操作。
  (六)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研究和动态研究。建立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预警机制。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
  (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群众对整规工作的关注度与支持度,注重发挥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扩大整规工作的线索和信息来源,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整规工作的社会氛围。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行各业树立诚信为本、诚信立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公务人员、生产者、经营者的守法自觉性。对典型案例和严重失信企业予以曝光,警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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