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六年三月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政〔2004〕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城镇公共消防体系的通知》(豫政〔2004〕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06年2月26日我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河南省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消防安全工作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考核,严格检查,严格整改,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下功夫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作为消防安全主体的责任,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络。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设施有效、措施落实”,实现消防工作“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确保消防安全。
  二、切实保障消防经费投入
  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6―8%的标准,尽快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在现有消防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原则上各县区消防大队业务经费年增加比例不低于5%。要根据当地城市规模、人口、经济发展状况,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解决当地消防装备不足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的问题,并将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文职雇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尽快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大力加强城镇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已发布实施的消防专业规划,尽快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及工作目标责任,认真抓好消防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舞阳县城关镇、北舞渡镇和临颍县繁城镇年内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发布、实施等工作。
  二是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市政消火栓完整可用。消火栓建设要与老城区拆迁、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区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暂无城镇供水管网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2006年,市区补建市政消火栓140个,临颍县、舞阳县各补建市政消火栓30个,以解决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快疏通消防车通道。坚决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开辟消防车无法进入地带的消防车通道。
  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加强消防部队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消防队(站)的建设。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保护范围扩大、保护对象增加等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增建小型消防站,增强公安消防部队实力。2006年,市区要完成特勤消防站主体工程建设;源汇区在源汇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同步规划建设1个标准型消防站,同时对沙南繁华商业区企业专职消防力量进行整合,尽快筹建1个小型消防站。召陵区要做好区消防大队营院征地工作,争取年内动工兴建。
  二是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市区特勤中队要配备举高消防车1辆(达到国家标准的70%)、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达到国家标准的50%),并按《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特勤装备。按照省政府确立的“执勤中队普通消防车必须达到4台以上”的目标要求,舞阳县应购置一辆举高类消防车,临颍县应购置一辆重型消防车,召陵区应购置一辆普通消防车,并与驻地企业消防力量整合,以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加快消防部队抢险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步伐。特勤消防站和配备抢险救援班的普通消防站除常规装备外,应配备化学和毒气侦检、堵漏、洗消、破拆、救生、通信、照明、排烟、警戒、输转等灭火抢险救援器材。各消防站要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空气呼吸器、避火服、防化服、隔热服、救生安全绳、消防员紧急呼救器、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四是加快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河南省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临颍县杜曲镇、舞阳县北舞渡镇、召陵区召陵镇要采取政府出资、单位资助的形式,聘用合同制消防员,年内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城市公安消防队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保护范围以外的38个乡镇要按照30%的比例(即临颍县、舞阳县各3个乡镇,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各2个乡镇),依托城市保安、联防、巡逻等综治队伍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队伍以及农村民兵组织,年内建立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逐步缓解当前公安消防队伍警力不足、分布不均、装备滞后的矛盾。
  五、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体系,紧紧依托社区居委会、社区中介组织、志愿者队伍以及驻社区单位,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当地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2006年,源汇区、召陵区、郾城区要按照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有关标准,建成2―3个消防示范社区,建立区域联防组织,健全区域联防制度,有效开展消防工作。
  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7号令),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在各乡镇普遍建立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宣传和季节性消防检查,设置可供消防车使用的水源,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各县区要分别建立3-5个农村消防工作试点,新规划、改造的村镇主要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公共场所、火灾危险场所要符合安全布局。农村各经济组织要健全消防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农村火灾多发的势头。六、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一是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教育”等活动之中,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指导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建立消防宣传工作网络,在全市城镇主要出入口、街道、广场等显著部位设置大型公益广告不少于30块。加强消防安全基础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培育消防宣传骨干力量。
  二是积极开辟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阵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司法、科技、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齐心协力,积极开辟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阵地,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对忽视消防工作、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以消防宣传“四进”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七、强化依法监督职能,提高消防行政效能
  一是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加强常用防火监督装备配置,在商场、医院、歌舞厅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防火型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年内在全市30个规模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使用电子巡更系统,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科技含量和监督质量。
  二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违章建筑、“多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易燃易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继续采取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状、部门联动促整改、实行一票否决等方法,严格实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形成全面围剿火灾隐患的强大攻势,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把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总人口的百万分之0.63以下。
  八、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增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的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完善由政府牵头,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公安、交通、城建、供电、环保、人防、医疗救护等单位参加的抢险救援组织和指挥体系,明确职责,确定任务,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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