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京珠高速公路(漯河段)拓宽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秩序的通告

京珠高速公路是我国南北交通的大动脉。为提高京珠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省政府决定对京珠高速公路安阳至漯河段进行加宽改建。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及我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工期从2006年至2008年。为维护良好的征地拆迁工作秩序,创造优良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5年6月份清点附属物签字之日起,非建设施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高速公路征地范围内土地原地形地貌,不得新增加建筑物和附属物。对以获取国家补偿为目的,新增加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限期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二、凡在高速公路征地范围内的供电、通讯、广电线路、地下光纤、电缆和其它地面附属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改建完毕,否则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为维护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征地拆迁和工程施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高速公路的防护栏、护坡等设施,否则将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征地拆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和阻挠征地拆迁工作。对断路阻工,拦路收费,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等破坏公路建设、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沿线各级政府及广大群众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全力支持高速公路加宽改建工作,对支持工程建设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告。
  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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