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新区部分用地性质的批复

高新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规划区内局部用地的请示》(漯高管〔2006〕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新区部分用地性质由绿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漯阜铁路以南、燕山路以西、康师傅矿物质水项目以北约102亩土地的用地性质由绿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但应在铁路南侧留足50米绿化带。
  二、同意将南环路以南、辛庄村以西、漯平高速以北约112亩土地的用地性质由绿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在保证南环路60米红线的同时,应向南留不少于30米的绿带;高速公路在保证扩宽至双向六车道的同时,向北留不少于30米的绿带。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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