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成立漯河迎宾馆的请示》(漯国资〔200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漯河迎宾馆。
二、漯河迎宾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为国有,出资人为漯河市国资委。
三、同意王德中同志任漯河迎宾馆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四、你委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成立漯河迎宾馆的请示》(漯国资〔200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漯河迎宾馆。
二、漯河迎宾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为国有,出资人为漯河市国资委。
三、同意王德中同志任漯河迎宾馆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四、你委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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