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原城市群中加快经济隆起的总任务,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逐步建立具有漯河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节约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型国民经济体系;坚持优化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清洁发展,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依靠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在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在社会消费环节,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发展目标: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以较低的资源、能源消耗水平,支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在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的同时,显著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争取到2020年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工业企业通过推进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园区基本实现物资、能量闭合循环,循环型城市初具规模。循环经济理念渗透生产、生活和消费各领域,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社会。1.围绕5个产业(农业生产、食品加工、化工、高新技术、电力生产)构建四大体系(循环经济城市、循环经济园区、循环经济企业、循环经济农业)形成“黑”(煤炭)、“白”(造纸、化肥、盐化工)、“绿”(粮食生产、养殖、食品加工)、再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六个产业链条。以企业为单元,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点”上的小循环;以行业为单元,建立“线”上的中循环;以城市为单元,在全社会层面上建立“面”上的大循环。逐步建立起点、线、面全方位的循环经济体系。
  2.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
  3.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6立方米。
  4.污染物排放增长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全市县区以上建成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5.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利用比例进一步增加。到2010年,废塑料和废纸等重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40%。
  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到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7.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到2010年,培育15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90%以上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8.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食品、化工等优势产业和再生塑料、节能建筑、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跨入全省先进行列。9.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引导、企业自觉实施和政府积极推进相结合的循环经济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造六大循环型产业链1.以食品行业为龙头,打造“农副产品加工(包括粮食加工和农作物秸秆饲料加工)―养殖―食品加工(包括食品、肉食品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围绕全国食品名城建设,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业,通过技术开发、项目引进,提高食品加工品种的档次和地位,重点做好食品生产过程中资源综合利用的开发研究。2.以开发盐资源为重点,打造“盐矿产开发―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盐化工和碱化工,到2010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各类盐及盐化工企业达到20家,盐及盐化工产品产量达到10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年利税达到15亿元,万元GPD能耗达到全省先进水平。3.加大造纸行业技术改造力度,打造“原材料(农作物秸秆、三小次材和废纸)―制浆―废液的处理(包括碱回收和水的循环利用)―各类纸产品―废渣综合利用(包括肥料生产和建材产品的生产)”产业链条。重点做好造纸白泥、黑泥的开发利用和节能技术改造。年利用秸秆40万吨、各类废纸50万吨,吨纸耗水小于50立方米、吨纸综合能耗小于0.2吨标准煤,万元产值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小于30千克。
  4.优化煤化工产业结构,打造“煤加工―余热、余压利用―废渣综合利用”产业链条。2010年,形成利用燃煤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3亿块标准砖的能力。大力支持余热、余压利用,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管理,实现工业节约能源40万吨标准煤。
  5.围绕再生资源,打造“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再生产品”产业链。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引导鼓励再生物资集聚区建设,促进企业优化组合、做大做强,拉长产品链条,提升再生物资回收加工档次和水平。利用废塑料、废骨、废纸等再生资源生产塑料袋、骨胶、纸产品,相关指标跻身全省前列。
  6.围绕农产品资源,打造“种植―养殖―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与农业优势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业布局,推进农业剩余物的资源化,支持利用秸秆发电、生产燃料乙醇、秸秆饲料和秸秆墙体材料,发展有机肥和户用沼气,形成“种植―秸秆―饲料―养殖―沼气―有机肥还田”循环产业链。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的产品能耗、水耗等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加快建设九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1.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到2010年,创建10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0个节能型示范企业,5个节水型企业。2.资源节约示范项目。在高消耗、高排放、易污染等行业,推广节能、节水、节材、新型墙体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实施30个重大示范项目和工程。3.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重点支持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的开发利用,引进利用农作物秸秆的汽化、炭化、秸秆发电、秸秆墙体材料、秸秆饲料等技术,提高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各类食用菌的档次和水平,大力开发农作物秸秆资源,形成漯河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中心。规划建设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回收处理中心,实现废旧物资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和再生利用。5.循环经济示范技术。依托大型企业技术中心和科研院所,重点支持开发一批循环经济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支撑。6.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按照资源循环利用、技术集成、信息与基础设施共享的要求,推动企业延伸产品链条,促进企业间的关联共生,形成产业集中、连接紧密、资源利用效率高、废物排放量少的循环型产业示范园区。7.循环经济农村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农产品的深加工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型农业和集约生态养殖业。鼓励开展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以沼气工程为重点,推动农村改厨、改圈、改厕,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活环境。8.循环经济城市示范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和可再生物回收、分检、处理物流系统,建立中水回用和城市循环经济基础设施体系。综合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节能环保型绿色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提高城市住宅用地容积率,推广多层标准厂房,集约利用土地。建立绿色消费模式。9.节约型机关。发挥政府公信力和表率作用,在政府机关率先推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办公机具。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无纸化办公,加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节约行政支出。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并根据专项规划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推进计划,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二)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抓好高耗能、重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资源消耗、综合利用和质量、技术、规模等标准,控制新建能耗高、水耗高、原材料消耗量大的项目,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发展集约化农业,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格局,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三)坚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正确导向。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新建矿区、产业集聚区等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对进入园区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标准,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现有各类产业园区、产业带要按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要求,合理调整区域内产业布局,增强企业间物资、能量、信息交流,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四)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要将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列入投资重点。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各类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要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支持项目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的政策性投资公司要加大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投入。金融机构应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内外股票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发展循环经济。(五)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强化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发展和淘汰的项目和产品实施较高的电价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和季节性水价,制定和完善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中水等分类价格政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率。通过价格调控和收费手段,建立排污者交费、治污者受益的机制,推动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产业化、市场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六)制定和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税务部门对使用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的国产设备(产品)的企业,要及时办理所得税抵免和加速折旧手续,切实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获得的优惠资金和减免税(费),要专项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再投入。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七)加大监管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和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配套实施办法,依法加强对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行为。在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节能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交易制度,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八)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于每年12月底前公布次年应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企业要将清洁生产实施计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定期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企业名单。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及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公布。(九)加强技术创新和推广。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科技三项费用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列入重点技术创新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加大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强化共性和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科研单位的作用,向社会提供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市政府成立漯河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逐步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工作,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一)推进试点建设。按照建设九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要求,在全市选择一批企业、产业园区和城镇、农村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十二)抓好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传播先进典型和经验,鞭挞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相关知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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