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提高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06年9月16日(第六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上午10时至10时33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是人防战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对保障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有效防范空袭危害、保存战争潜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争取防空袭斗争的胜利,以及在和平时期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报知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试鸣前,人防部门要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试鸣公告,各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人防部门做好警报试鸣的宣传报道工作。试鸣时,市电台、电视台要同步播放人防警报信号。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9月10日至11月30日要在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使防空警报试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加强协作,认真组织
  今年,我市的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圆满成功。人防部门要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市各警报网点单位要做好警报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电力部门要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优先保障各警报网点单位的电力供应;公安部门要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机动警报分队行使路线的畅通;新闻部门要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通信企业要利用短信发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三、防空警报信号说明
  按照国家规定,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试鸣期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注意监听,熟悉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一)预先警报:预先告诉人们敌人即将空袭城市,要求做好防空袭的准备。规定音响信号为:鸣放36秒,停24秒,重复三次为一周期,共为3分钟。(二)空袭警报:表明敌人空袭兵器已临近城市,空袭即将或已经开始,警告人们迅速隐蔽。规定音响信号为:鸣放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三)解除警报:表明该阶段空袭已结束,空隙警报解除。规定音响信号为: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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