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西南入市口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保持市区西南入市口改造成果,进一步整治西南入市口“脏、乱、差”现象,展示我市文明、整洁、有序的良好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西南入市口开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整治范围
  以107国道、漯舞路交叉口为起点,沿107国道向南至漯平高速主线,向北200米;沿漯舞路向东200米,向西至漯舞铁路道口。
  二、综合整治内容
  1.加强和完善该区域内的绿化、美化。对漯平高速服务区、引线及107国道两侧各50米内绿化未到位的区域,全部实施绿化。2.整治交通营运秩序。长途客运车辆全部进站上下车,取缔沿路乘客上下车点,规范出租车辆停靠点,取缔非法摩的运输。3.整顿经营秩序。严禁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取缔沿路摊点和沙场。4.拆除违章建筑。严禁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取缔道路两侧违法设置的广告标牌。5.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沿路门店“脏、乱、差”现象。
  三、综合整治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06年11月8―15日)。充分利用宣传车、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求;2.自我整治(2006年11月16―23日)。有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整治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予以整治;3.集中整治(2006年11月24―30日)。由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园艺局、市公路局、源汇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整治组,对逾期未整治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治理。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私搭乱建、违法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2.有整治任务的各相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自觉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违法建筑,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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