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郾城区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年度经费实行 市区两级负担的批复

郾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郾城区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年度经费实行市区两级负担的请示》(郾政文〔2006〕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从2006年起,每年由市财政补贴郾城区20万元,用于解决郾城区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工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不足部分由郾城区承担;业务经费按照分级财政负担原则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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