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抽查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指导各县区做好辖区内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抽查验收工作,确保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87号)及《漯河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细则》(漯政办〔2006〕94号)要求,现将市抽查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级抽查验收工作组。
  组 长:安国兴
  成 员:康利民 陈国安 张发松
  工作组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各县区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进行抽查验收。
  二、抽验步骤及时间安排
  1.对县区“村村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2.核实县区级人民政府的申请抽验报告,并根据核实情况给予答复;3.抽查验收时间定于2006年12月4日-11日;4.集中培训并组织实施抽查验收。组织参检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和《漯河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细则》,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组织实施抽查验收工作;
  5.抽验结果和情况反馈。
  三、抽查验收组分工及抽验方法
  1.外业抽验重点是行政村通水泥(油)路,2005年以后修建的通达位置到村委或学校,2004年以前修建的通达位置到行政村所在地。对修建的水泥(油)路进行检查验收(路况评定标准见附表)。
  2.内业抽验主要检查“村村通”项目建设合同实施情况、项目监理和质监单位工程质量监测资料。
  3.抽验方法采取随机原则。抽验比例:行政村总数200个以上的县区按20%抽验,200个以下行政村的县区按25%抽验,覆盖面尽可能达到所有乡镇。4.公开市级交通监督部门咨询电话和省交通厅举报电话,做好来电、来访记录,同时对举报情况予以核实和督查。
  四、公示抽验结论及抽验结果
  抽查验收结果于2006年12月12日-14日在《漯河日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编写验收报告,申请省政府验收
  市抽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以适当方式将抽查验收报告和《漯河市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漯河市农村公路通达情况示意图》、所抽验的行政村《漯河市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表》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交通厅备案,申请省组织重点抽查验收。
  各县区要在实现“村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漯河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圆满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附件: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路况评定标准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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