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漯河经济快速崛起,经研究,决定成立漯河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重大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职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在市长、分管副市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日常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园艺局、市文化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办公室、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管业务的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机制
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实行联审会议制度,安排部署各项工作。1.联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2.联审会议参加的对象由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其参加会议。3.参加联审的单位要指导服务对象准备好有关资料,于联审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将联审资料报送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4.参加联审的单位接到联审会议通知后,成员单位由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成员和窗口负责人出席会议,非成员单位由分管领导和窗口负责人出席会议。参加联审的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必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对无故缺席的单位,实行“缺席默认制”,视为同意联审会议意见,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要求服务对象补齐有关手续的,应在会上明确提出,并一次性告知。5.需现场踏勘的,由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适时集体进行踏勘。6.联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领导签发。联审会议审查通过和决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7.市重大项目联审服务办公室的成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办公室成员受理重大项目的申请,实行首问负责制。现场值班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的代办,直至该项目办理完毕。8.重大项目联审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成员及单位,除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将按照《漯河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漯政〔2004〕96号)、《漯河市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漯办〔2005〕60号)予以告诫,并严肃处理。
三、服务范围
在我市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