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召陵区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召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召陵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召政文〔200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你区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起步水平为年人均4925元,起步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你区在执行统一综合压缩率的前提下,按照工作性津贴压缩率高于生活性补贴压缩率的要求,工作性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2.40,生活性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1.76。
  三、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请按照上述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七年二月九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