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召陵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召政文〔200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你区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起步水平为年人均4925元,起步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你区在执行统一综合压缩率的前提下,按照工作性津贴压缩率高于生活性补贴压缩率的要求,工作性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2.40,生活性补贴的压缩率最高不超过1.76。
三、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请按照上述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