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黄河旅游度假区等23个省级开发区名称变更的通知》(豫政办〔2007〕2号),“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历经十五年的开发建设,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极和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两年来国务院对全国各类开发区进行的清理整顿中,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利通过了审核,予以保留,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公告,并结合现有的产业基础和产业特色,对开发区的名称进行重新规范。省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精神,对全省23个省级开发区进行了更名,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省级开发区的规范管理,加快省级开发区的发展。
  二、“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后,“河南省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应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全权对经济开发区进行管理,市政府赋予原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属地管理权限、体制、职能、机构设置等不变,一并由更名后的漯河经济开发区承担。
  三、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漯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为漯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漯河经济开发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加快漯河在中原城市群中快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七年四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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