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黄河旅游度假区等23个省级开发区名称变更的通知》(豫政办〔2007〕2号),“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历经十五年的开发建设,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极和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两年来国务院对全国各类开发区进行的清理整顿中,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利通过了审核,予以保留,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公告,并结合现有的产业基础和产业特色,对开发区的名称进行重新规范。省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精神,对全省23个省级开发区进行了更名,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省级开发区的规范管理,加快省级开发区的发展。
二、“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后,“河南省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应更名为“河南漯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全权对经济开发区进行管理,市政府赋予原漯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属地管理权限、体制、职能、机构设置等不变,一并由更名后的漯河经济开发区承担。
三、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漯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为漯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漯河经济开发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加快漯河在中原城市群中快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七年四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