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7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2007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7年漯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回潮反弹,推动关系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根本解决,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不断好转,为构建和谐漯河提供保障。
一、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严格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进出口、消费等环节的市场监管,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为重点区域,以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组织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狠抓农村食品安全,阻止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向农村转移。加大对县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算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农村基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重大基础设施缺乏、重要技术装备不足、重点监管环节疏漏等基本问题。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市场方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因地制宜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建设。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县、乡、村食品安全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三)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大食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加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认可等资质认定工作,规范食品、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快建设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在市、县(区)执法机关配备必要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建立一批食品污染物监测点、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建设一批食品化学污染物实验室。(四)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市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全食品加工企业档案,加强食品监督抽查,严查无证生产,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食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实行自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餐饮业卫生许可要求和准入门槛,规范餐饮业行为。(五)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通报、发布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响应程序,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的全民宣传教育网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状况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管理和监管责任,各县区县区长、各乡镇乡镇长对本地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严格实施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深入开展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六)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51号)的要求,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对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查处药品招标、批发和零售中的价格违法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三、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七)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2006〕22号),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违法行为。制定实施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八)着力构建五个体系,提高五个能力。一是推进知识产权新体系建设,提高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二是建立知识产权应用体系,增强知识产权应用能力;三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五是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确定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强化执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推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九)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制订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协查案件的具体办法;强化口岸执法;开展蓝天会展行动;完善“案件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十)健全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提供社会咨询服务、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权的功能,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十一)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组织领导、执法保护、自主维权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四、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十二)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广告,着力打击利用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名目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以及商品房交易、商业零售促销等领域的涉众型欺诈行为。加强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建立发现及时、定性准确、查处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易骗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识假防骗能力,从源头上防控、打击和制止欺诈犯罪。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机制,对重大复杂的欺诈信息开展分析预警。
五、打击和禁止传销
(十三)按照《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60号)的要求,继续打击和查禁传销。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形成综合治理传销的合力。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十四)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整治力度,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情报共享、案件移交移送等机制,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库,严惩首恶和骨干分子。
六、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十五)打击制售假劣商品及其商标和包装物的违法行为,遏制已经过整治的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弹势头。(十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十七)严厉打击烟草制假。要把卷烟打假目标责任落实到县(区)、乡、村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遏制卷烟制假的蔓延。严厉打击卷烟制售假行为,彻底解决个别重点县、重点乡、重点村庄制假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实现烟草市场根本好转。
(十八)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继续就重点问题开展集中行动。重点进行6项专项治理:净化“两节”“两会”文化市场、扫除淫秽色情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查处和取缔非法报刊、网上封堵有害信息等。
(十九)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在环境执法和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上狠下工夫,对治理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十)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维权的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和法律援助机制。
(二十一)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
(二十二)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二十三)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二十四)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抓好安全生产。
七、深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十五)完善执法体系。按照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方向,在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根据当前新建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的特点,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与配套建设,在机构、编制、经费、交通、取证工具等方面予以保证,将执法力量适当下沉,切实保证监管重心下移。强化经济犯罪侦查力量配备,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犯罪综合侦查工作体系。(二十六)完善执法体制。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轨的行政行为,查处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案件。切实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放纵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运用现代化技术强化执法手段,推进执法技术创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二十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深入推进“金卡”、“金关”、“金税”、“金信”、“金质”、“金盾”等工程建设,完善各部门的“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系统”、“电子监管网”等监管网络,以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为目标,以满足部门执法需求为核心,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开展市场监管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部门、县区间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和监管效率,形成跨县区、跨部门的执法联防机制。(二十八)加强诚信建设,倡导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调动各方面诚信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行业健康发展,形成共筑诚信的合力和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在各部门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基础上,各地整规办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性诚信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在诚信创建中组织保障有力、方法措施得当、工作成效明显的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商会(协会)、市场和单位。加强商会(协会)信用建设,规范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组织各种诚信主题活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好“诚信行商宣传月”活动。
(二十九)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领域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宣传。在对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的同时,加强正面引导。系统总结近年来整规工作成效、积累的经验,组织好相关宣传。大力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三十)加强整规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整规队伍建设,促进整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针对市场经济秩序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市场监管的工作建议,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推进整规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研究,建立市场经济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预警机制。(三十一)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专题报道、正面引导与批评曝光、传统手段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相结合,作好新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工作内容,制订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好宣传工作。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倡导守法经营、明礼诚信的社会价值观。发挥好消费者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三十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整规工作的监督检查,制订整规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要将市场经济秩序状况作为政府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对县区政府、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考核等结合起来。市整规办要制定实施年度整规督查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对各县区重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监察局要加大整规工作执法行政监察力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