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漯河市盐化工业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盐化工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盐矿资源有序开发,推动我市盐化工业健康发展,决定成立漯河市盐化工业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盐化工业开发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漯河市盐化工业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二)组织开展盐矿资源勘探,为盐化工业发展提供可靠依据;(三)建立盐化工业项目库、人才库、信息库,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沟通和交流,搞好盐化工业最新科研成果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做好盐化工业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四)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优惠和扶持政策;(五)及时掌握我市盐化工业发展动态,对盐化工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六)制定我市盐化工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七)提供产业政策咨询和服务,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八)参与指导盐化工业园区建设;(九)加强监督和管理,推动盐矿资源有序开发、规范开发;(十)依据有关政策做好盐矿资源管理费征缴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市长助理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市财政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大项目办主任
      市盐业管理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盐化工业开发管理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盐业管理局,市盐业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盐业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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