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十一五期间各省辖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豫政〔2008〕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豫政〔200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进行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分解下达年度节能指标计划是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各县区2008年度节能计划指标将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县区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二、认真做好节能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各县区要在综合考虑2007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区位情况、能源自给水平和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本地节能目标分解到辖区内有关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本地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分解情况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节能指标计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有关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并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节能指标计划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2008年度各县区节能指标计划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 件
2008年度各县区节能指标计划
县区 2008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计划(%)
临颍县 5.30
舞阳县 5.30
郾城区 5.20
源汇区 5.20
召陵区 5.20
漯河经济开发区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