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市区集中整治交通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漯河市市区集中整治交通秩序实施方案
为迎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验收和2008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召开,确保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这次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2008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影响交通畅通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在全市形成遵章守法光荣、违法违章可耻的社会氛围,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逐步达到文明、有序、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此次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刘风山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陈兴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言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郭春生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常玉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承良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时恒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怀洋 市建委副主任
南合庄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金淮 市旅游局副局长
徐碧涛 市无委办主任
杨保录 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殿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志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翟建鹏 郾城区政府副区长
赵 明 源汇区政府副区长
效建峰 召陵区政府副区长
彭朝阳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何承良兼任办公室主任,牛建军、汤新丽、孙全忠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市区各主次干道、各入市口。整治内容:
1.治理“摩的”在主干道路营运,在十字路口及车站、商场、学校等处聚集揽客。
2.规范主干道路和入市口机动车停放秩序,严查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3.规范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治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站点上下乘客、出租车急停猛拐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
4.治理酒后驾车、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5.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不看交通信号、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30日-6月10日)。细化整治方案和工作台帐,印制并广泛张贴关于集中整治市区交通秩序的通告;各区、各部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此次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6月10日-8月20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认真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组建综合执法队,针对目前市区存在的“摩的”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8月21日-8月31日)。回顾总结前两个阶段的整治工作,弥补工作中的疏漏,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对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对在“六路一场”行驶或候客的“摩的”进行治理;对无牌无证的,依法从严管理;对酒后驾车、闯红灯、货车和农用车入市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公交车、出租车存在的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城区交通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充分发掘、整合道路资源,配合市城建部门,科学施划道路两侧临时停车泊位;打击整治过程中煽动闹事的组织者。
(二)市建委:负责规范城市客运车辆营运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六路一场”“摩的”的综合执法和整治,并负责对政府规定的“六路一场”之外“摩的”的整治,尤其要加强对外地“摩的”在我市营运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机动车道以外车辆停放的管理和整治;加强对出租公司和公交公司及司乘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文明行车、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对城市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的监督和管理。
(三)市交通局:负责规范客车营运路线,合理设置停车站点;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车车容车貌的监督和管理。
(四)市工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轮车和从事拼装、改装、加棚的单位和门店依法进行查处。
(五)市残联:负责对从事营运的残疾人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原过渡期内50台“摩的”不在“六路一场”营运;对现有的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审核登记,对确属市区的残疾人自用车核发“残疾人自助车”标志牌,残疾人自助车牌号与残疾人证号相一致,协同交通、公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借用残疾证或假残疾人驾驶三轮车在市区营运的违法行为;协助各区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就业安置及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六)各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道路两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残疾人就业安置及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七)市政府督查室、市创优办:负责对综合整治期间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每10天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八)市无委办、市客运办:负责规范出租车司机使用车载电台时文明用语,不得随意招聚车辆堵塞交通。
(九)市教育局:负责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查找学校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加以整改。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文明、交通安全教育,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活动,重点提高全市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十)新闻单位:负责配合各执法单位,做好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切实做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二)加强宣传,强化督查。新闻单位要制定专门宣传报道计划,新闻记者随队认真做好整治活动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区、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要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交通违法及乘坐不安全车辆的危害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创优办加强对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明查暗访,督查情况每10天进行一次通报。
(三)实行综合执法。为了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综合执法队。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全忠同志担任第一综合执法队队长,成员:市公安局6名民警(交警4人、源汇公安分局2人)、市建委4人、市交通局2人、源汇区政府2人、市残联1人;车辆: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源汇区政府各1辆,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范围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建委客运办主任牛建军同志任第二综合执法队队长,成员:市建委5人、市公安局6人(交警4人,郾城分局2人)、市交通局2人、郾城区政府2人、市残联1人;车辆: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郾城区政府各1辆,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北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交通局运管处长汤新丽同志担任第三综合执法队队长,成员:市交通局4人、市公安局6名民警(交警4人、召陵公安分局2人)、市建委4人、市残联1人、召陵区、经济开发区各2人;车辆: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召陵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各1辆,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南、京广铁路以东范围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