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漯河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漯政办〔2007〕139号),经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市办考核,市政府研究,确定舞阳县等2个县区、市司法局等6个部门为“漯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示范单位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半年要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对示范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并进行定期评审核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附件:漯河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 件
漯河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一、县(区)行政机关
舞阳县人民政府
郾城区人民政府
二、市直行政机关
市司法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审计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国家税务局
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