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内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7〕93号)和《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做好内部考评工作的通知》(豫政责办〔2008〕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重要性
2006年以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32号)的精神,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应该看到,目前的推行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意见》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有些行政执法部门责任考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有的岗位责任落实不好、不到位;有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不敢动真格,这不但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也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因此,要进一步认识到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积极构建政府考核,责任追究与部门内部考评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机制,使依法行政工作得以全面推行,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部门内部考评和整改工作
(一)部门内部考评的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内部考评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管。考评工作由部门的法制机构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监察机构组成的考评办公室负责。
(二)部门内部考评的对象。部门内设执法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二级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纳入内部考评范围。
(三)部门内部考评的内容。
1.执法机构根据当前自身执法现状,完善、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2.是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的差错率(根据各执法机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或者其他执法行为违法的件数认定)。
4.是否发生在本地区、本系统有不良影响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包括没有、延迟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
5.实施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不适当。
6.执法文书是否真实和规范。
(四)部门内容考评发现问题的途径。
1.考评办公室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违法及不适当问题,澄清每一个问题涉及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
2.对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所形成的案卷或者执法文书,从主体、依据、内容、权限、程序等是否合法以及履行法定执法职责是否全面及时等方面进行评查。
3.从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限期履行的案件中,从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限期履行的案件中,以及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示处理的事项中,查明执法机构和有关执法人员存在的违法和不当问题。
4.从行政相对人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披露事项中发现有关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
5.其他合法途径。
(五)部门内部考评的程序。对执法机构的考评和对执法人员的考评分别进行,时间为2008年9月底到10月底。
1.对执法机构的考评程序。
(1)考评办公室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考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内部考评方案,报本部门审定公布。
(2)部门组织实施内部考评方案,考评办公室开展考评工作。
(3)考评办公室以百分制形式客观公正地确定各执法机构的分值,并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有条件且与公务员法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对初定为优秀的可以提出相应的奖励意见。
(4)考评办公室将初定的考评结果和奖励报领导小组审定。
(5)公布考评结果。
2.对执法人员的考评程序。
(1)考评办公室对本单位在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中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以及考评中发现的有关执法人员的违法问题,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列出表现、违反的法律规范条款、分析原因、指出后果。
(2)考评办公室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豫政〔2007〕1号)的规定,经集体研究、认定后,提出戒免谈话、批评教育或者其他追究意见,报经领导小组决定。
(3)考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对有关执法人员实施戒免谈话、批评教育或者追究。
(4)有关执法人员制定学习法律法规和改进的措施,交考评办公室留存。
市政府已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评和整改工作,作为衡量市政府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内容之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执法责任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紧密结合,实现执法行为的奖优罚劣。对于出现执法过错较多,被投诉较多的执法人员,坚决进行责任追究和调离执法岗位。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责任考评情况进行详细总结,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人:李光启 李 婧 电话:3131815),同时提交《部门内部考评整改情况反馈表》(样式见附件)、考评结果。市政府法制办要把内部执法责任考评工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各执法部门2008年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未完成相关内部考评和整改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考评分值。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