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文〔2009〕192号),设 立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参与公共安全、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二)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 和监督检查职责。(三)增加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四)增加对县级人民防空机构负责人任免提出意见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 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 质量监督。负责审批权限内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四)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五)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 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六)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八)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 育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 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九)对县级人民防空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 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十一)承办市政府、市国防动 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制科)。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负 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财务、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全 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相关案件的审核、听证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参与 组织制定全市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和人防知识教育;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 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县级人民防空机构负责人任免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 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负 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措施落实;依法对城市和重 要目标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工程统计;负责人防工作易地建设费、社会负担 经费等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缴工作;承办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指挥通信科。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 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值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定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对全市重点经济防护目标进 行分类指导;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驾驶员编制按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