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10〕11号)同意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10〕11号)同意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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