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漯政〔2008〕53号)等的要求,结合“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节能指标计划进行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分解下达年度节能指标计划是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各县区2010年度节能计划指标将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县区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二、认真做好节能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综合考虑“十一五”前四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区位情况、能源自给水平和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本地节能目标分解到辖区内有关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
附件: 1.2010年度各县区节能指标计划
2.2010年度市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分解表 40附件.doc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