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现将《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制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0〕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在创建活动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和社会的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部署
创建活动对象为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创建活动分达标和创优两个层次开展。达标是指达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指标标准体系框架”规定的基本标准。达标为普遍性要求,原则上全市所有县区和产业集聚区均应当在3年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创优是指达到各指标项下数值标准。创优是更高的要求,每年由已达标的县区和产业集聚区自愿申报,从中评选出1个县区和1个产业集聚区,授予“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向省国土资源厅推荐,被评为“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在用地政策等方面给予奖励。
先进单位和模范县区评比均实行届别制。如不出现属于一票否决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获得的荣誉称号可保留3年。
2010年—2012年创建活动总体安排是,2010年度按照省细化的达标指标体系,建立活动工作制度,制定保障措施,在创建活动中总结经验,全面开展模范县区和产业集聚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确保实现达标和创优。
三、2010年主要目标
2010年是创建活动启动之年。根据省创建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创建活动在全市铺开;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在我市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总结经验,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研究提出制度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阶段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0年8月31日前)。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动员会,对创建活动作出动员部署。
(二)推进阶段(2010年9月1日-10月中旬)。各县区按照市创建活动方案,组织实施本地的创建活动。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创建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和指导,总结创建活动在推进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适时召开创建活动工作座谈会,进行总结交流。
(三)评选阶段(2010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实施办法,组织对创建活动单位进行测评,评选出2个先进单位,授予“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再从中优选1个县(区)推荐参加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2月上旬-中旬)。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表彰大会,对2010年在创建活动开展中推进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进行全面总结。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将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市创建活动办公室。 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将适时运用初步形成的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对各创建单位进行试测。
(二)总结经验
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总结各县区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提出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新机制,做好准备迎接省及国家试点工作座谈会。
(三)评选2010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先进单位
10月下旬,进行2010年度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创建单位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指标标准体系框架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市创建活动办公室进行申报。
市创建活动办公室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指标标准体系框架统一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出2个先进单位,推荐参加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县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各县区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创建单位也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创建活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
各创建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创建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典型推介等形式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扩大影响,并向省创建活动办公室推荐。
(四)稳步推进,及时总结
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在创建工作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在完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特色,勇于实践,不断总结,研究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