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市政府纠风办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为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动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统一部署和《漯河市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市各参评部门和行业中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出发点,以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为着力点,引导各部门和行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办成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群众生产生活最关注的实事,为构建和谐漯河提供坚强保证。
总体要求:在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社会发展最急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各参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2-5件实事好事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主题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并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参加对象为《漯河市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漯纠组〔2010〕11号)中参评的53个政府部门和27个公共服务行业。
三、方法步骤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整个主题实践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0日)
1.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成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对本地、本部门的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摸底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方案中承诺的实事好事,需要解决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开展的相关活动等,都要明确具体的内容、实施步骤、办结时限、采取的措施等。同时,要结合本部门和行业实际,创新服务措施,探索一些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参评各部门和行业制定的实施方案要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2.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为搞好活动奠定思想基础。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形式,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区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全市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主题实践活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1日-2011年7月31日)
1.广泛宣传。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部门和行业职责,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宣传展示各单位在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行业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自查自纠。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方法,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正视问题,深入查找在“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形成书面分析材料。同时,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制定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帐,加强跟踪督查,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整改措施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通报,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开门纳谏。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坚持 “开门纳谏”。在结合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反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设立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情民意,找准群众最急需、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紧密的问题,找准本部门和行业在政风、行风、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解决。
4.公开承诺。各参评部门和行业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贴近民生,贴近群众,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2-5件实事,制定出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时限。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实行公开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承诺的具体事项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将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代表、新闻媒体对各部门和行业公开承诺的办实事办好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也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公开承诺等环节的工作。
5.健全机制。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出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落实的规章制度,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将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纳入政风行风建设体系之中,与政风行风建设同部署、同开展,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1年8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1.报送材料。各部门、各行业要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汇总,并撰写工作总结,于2011年8月31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报送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材料合订本,合订本内容包括:活动方案、宣传材料、自查自纠分析材料、整改情况报告、征求意见建议汇总、公开承诺办理的实事好事办理情况、建立的规章制度以及主题实践活动专题报告。
2.考核测评。市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对各部门、各行业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包括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自查自纠、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办实事办好事公开承诺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满意率问卷测评”(测评办法另行制定);对各部门、各行业主题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以及组织领导、材料报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3.结果运用。综合考核结果将通过报纸、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予以公布,对综合考核为“优”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综合考核为“差”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诫勉谈话,必要时建议相关部门对班子成员予以调整。主题实践活动综合考核结果作为2010-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运用于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考核,实行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即主题实践活动综合考核“差”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树立党和政府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工作的领导,把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主题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注意发现、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和宣传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培养活动中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和激励带动作用。各部门和行业要进一步增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承诺的实事好事,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活动,要从制度上着手,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形式,突出特色。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主题实践活动的始终,既要坚决贯彻执行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提出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规定动作”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不走过场,确保实效;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精心设计“自选动作”,拓宽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新意、创特色、见成效、出经验。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议代表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中各部门和行业承诺情况的办理、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交流会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组织新闻媒体围绕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实施,实行跟踪报道,要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不力,以及在行政执法和行业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确保“转变作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为构建和谐漯河、实现漯河经济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