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一)加强食用油加工环节整治,规范食用油生产行为。强化食用油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企业食用油添加剂使用记录,坚决查处不规范使用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用油的违法现象,对不符合生产条件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加大食用油生产过程中使用非油料、过期霉变油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用油质量的抽检工作;对食用油生产加工点、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严格审查生产条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生产管理,督促生产加工点、小作坊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引导生产加工点、小作坊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升级改造。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食用油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食用油生产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获证废弃油脂回收加工企业的监管,对产品流向严密监控,严防流入食品环节。依法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责任单位:质监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二)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整治,实行食用油市场准入。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场所为重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用油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严把食用油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食用油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率达100%,实现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强化食用油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质量的监测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泔水油”、“地沟油”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工商部门牵头,商务部门配合)
  (三)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整治,严禁不合格食用油回流餐桌。严格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火锅店、餐饮摊点、小吃店等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居住小区、市区餐饮集中区、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督促其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用油进货查验记录率达100%。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小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来历不明的食用油实施监督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追溯其来源。近期要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和使用的食用油索证索票情况,对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采购、使用废弃油脂的,立即监督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杜绝餐饮服务企业与不法商贩勾结将“泔水油”、“地沟油”当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四)加强对地沟油回收加工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照地沟油加工点。对无证照的地沟油非法回收加工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监管部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强化整治,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牵头,质监部门、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
  二、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一)成立餐厨废弃物处理专门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建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探索研究成立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单位,扎实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四)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各县区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五)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餐厨废弃物日常管理,阻断违法加工“地沟油”渠道。环卫部门要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的规范管理,加大对服务业监管力度,要求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和废弃食用油脂,并交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处理场所,不得擅自排放、倾倒。依法查处将餐厨废弃物擅自排放、倾倒或交由非专业处置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的行为。可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经营性收集、运输单位。
环保部门要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隔油池、隔渣池等排污设施,达标排放污染物,将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按规定要求自行处置或委托符合条件的餐厨废弃物收购、加工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处理记录。同时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的监管,督促建立收集、购销台帐制度,并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废弃油脂或排放废弃油脂(包括含过量油脂废水)的行为。废弃油脂处置单位可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三、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县区长负责制。城市是餐厨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城市周边是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提炼的主要集散地。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县区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区政府要牵头负责本地区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及其废弃油脂流向、获证废弃油脂回收加工企业及其产品流向、无证废弃油脂回收加工点的摸底调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底情况要登记造册,为专项整治提供一手资料。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对多部门的履职情况要搞好督导和检查,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搞好风险监测,完善相关监测方案。
  (四)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最后一道防线”的责任体系,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进入食品环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县区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宣传整治成果,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倡导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理性消费、减少废弃油脂产生数量,指导广大消费者识别废弃油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市政府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适时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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