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漯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卷烟打假冬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烟〔2010〕79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卷烟打假冬季整治行动。现将《漯河市卷烟打假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漯河市卷烟打假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整顿规范烟草市场秩序,按照公安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部署,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全省卷烟打假冬季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漯河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卷烟打假冬季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打击制售假烟违法活动的精神,以“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为重点,坚持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涉烟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烟草经营秩序实现明显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行动,有力打击各种非法生产假烟、非法加工烟丝和手工包装及假冒烟标印刷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一批假烟储存、销售、原辅材料供应大要案;对顶风制假、暴力抗法首要分子及其“保护伞”予以严厉惩处;全面实现“重点地区制假反弹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涉烟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制假转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制售假烟活动高发区:舞阳县侯集、章化、北舞渡等乡镇。舞阳县要把“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作为工作重点,层层落实卷烟打假责任制,及时打掉各类制假窝点,依法严惩制假主犯及其“保护伞”,着力解决制假反弹、转移和扩散问题。
(二)制售假烟活动易发区:市区及临颍县。该区域的工作重点为:坚持常抓不懈、露头就打,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防制假活动死灰复燃,严防制假分子向本辖区转移扩散,严防假烟流入本辖区。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漯河市卷烟打假冬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杜明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广良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常玉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李 杰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李新奎 舞阳县政府副县长
徐金柱 临颍县政府副县长
闫慧英 郾城区政府副区长
马志民 源汇区政府副区长
罗伟民 召陵区政府副区长
王彦民 高新区政府副区长
陈剑岭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李 军 舞阳县公安局局长
栗 魁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侯 战 舞阳县烟草局局长
张宏伟 市烟草局稽查支队长
张国银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卷烟打假冬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烟草局,李杰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剑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方法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县区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部门迅速成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分析面临形势,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要联合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进行组织发动,切实细化方法步骤,全面组织方案实施。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敦促其主动投案自首,全部上交制假设备和原辅材料,全面供述犯罪组织成员情况。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兑现奖励政策、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二)重点打击阶段(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1月31日)。要彻底查清本地制假窝点位置,锁定主要制假分子,制定周密计划,组织足够力量,实施精准打击,接连端掉一批制假窝点、抓捕一批犯罪嫌疑人,坚决把制假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各县区公安机关和烟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对重点制假村组、城乡结合部、废弃厂房院落等制假易发区开展拉网式摸排调查;对车站、托运部、物流部等公路运输和物流企业加强工作排查;对辖区宾馆、会所、酒店、出租房屋加强摸排调查;对以往被打击过的制假售假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清查。从中发现一批案件线索,掌握相关证据,组织立案侦查和集中抓捕。要充分发挥治安卡点作用,加大对重点乡村交通要道的检查力度,有效封堵假冒卷烟及其原辅材料的运输通道。精心组织集中打击行动,彻底打掉各类制售假烟窝点。对制售假烟的机主、货主、组织者、出资人及其骨干分子,对为制售、贩运假冒商标卷烟活动提供原料、技术、资金、场地、电力及运输、仓储等便利条件的人员,对收取制假售假人员保护费甚至直接或间接参与制售假活动、为制假售假人员通风报信、充当制假售假活动“保护伞”的有关人员,对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方式阻挠联合打假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要严厉打击。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制售假烟案件,烟草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阶段的证据调查,对其中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要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案后要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3月31日)。
各县区要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看”,落实破案攻坚措施,扩大整治战果,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要全面加大在逃犯罪嫌疑人追逃力度,力争在整治期间将其缉拿归案。要逐级落实卷烟打假责任制,健全完善内部监管网、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网、乡村干部监管网、特情耳目监管网和专门举报电话共同构成的打假监管网络。要在重点乡、村派驻卷烟打假工作队,设立专卖稽查队,重点抓好政策宣传、重点帮扶,为实现制贩假烟违法犯罪彻底根治打下良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舞阳县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其他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成立相应组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精心组织好“冬季整治行动”。
(二)加强执法配合。各县区公安机关、烟草部门在端窝打点和案件办理中,要加强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和行动协调,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强大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统一执法思想,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查督办。冬季整治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要对冬季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注意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奖惩制度。行动期间,对于参与行动的公安机关人员及查获的制假机器设备等物品,将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兑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行动结束后将予以重奖。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售假烟活动及在卷烟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因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制假活动反弹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五)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区的行动方案要于2010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卷烟打假冬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行动方案时将本地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上报。行动期间,各地要定期报送行动开展情况,每10天一报;各县区大要案情况要及时报送。行动结束后,各县区于2011年4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市烟草局联络员:宋振山,联系电话:3133583,电子信箱:lhycz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