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2011年漯河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工作台账》及《2011年漯河电网开展前期工作储备项目工作台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政府大项目办公室要把在建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列入市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目标考核,及时掌握工程重要节点进度;市优化办要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市规划局要在符合漯河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做好变电站站址用地和线路走廊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单位要依法及时办理项目核准、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的审批与办理;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与乡镇村、供电公司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2011年漯河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工作台账14附件1.xls
2.2011年漯河电网开展前期工作储备项目工作台账14附件2.xls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