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灾害性天气蔬菜供给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灾害性天气蔬菜供给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漯河市灾害性天气蔬菜供给应急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建立灾害性天气蔬菜应急保障机制,保证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市内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蔬菜安全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应对局部、暂时性蔬菜短缺的政府临时干预措施。
  第三条工作原则。本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蔬菜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蔬菜应急供给责任。

  二、预警级别

    第四条根据市场供应蔬菜价格预测分析结果,一般划分为三个等级。
    1.三级预警。蔬菜供应数量趋紧,漯河市南关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蔬菜综合平均交易价格持续5日上涨30%以上,蔬菜日上市量较正常交易上市量减少30%。
    2.二级预警。蔬菜供应紧张状态进一步加剧,漯河市南关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蔬菜综合平均交易价格持续7日上涨60%以上,市民出现恐慌抢购,库存蔬菜较少。
    3.一级预警。蔬菜供应状态严重短缺,漯河市南关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蔬菜综合平均交易价格持续数日上涨100%以上,部分超市和农贸市场出现脱销,供应极度紧张。

  三、预案启动

  第五条应急响应。
  1.出现三级预警情况,市政府菜办、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区(县)有关部门组建应急组织,按照各组分工,启动三级预警应急保供预案。
  2.出现二级预警情况,市政府分管蔬菜工作的副秘书长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菜办及有关县区等分管领导组建应急工作班子,启动二级预警应急保供预案。
  3.出现一级预警情况,市政府分管蔬菜工作的副市长、分管蔬菜工作的副秘书长、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菜办及有关县区等主要领导组建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一级预警应急保供预案。
  第六条应急准备。
  1.搞好市场调控,丰富蔬菜品种。组织蔬菜产销人员加强与外地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基地的联系,按照市场需要,搞好蔬菜调运,丰富品种,满足不同人群生活需要。
  2.抓好当地蔬菜生产,增加本地上市数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各个蔬菜基地抓好蔬菜生产,针对不同的生长季节增加必要生产设施,加强肥水管理,搞好病虫害防治,提高当地蔬菜产量,尤其扩大一些速生叶类蔬菜的生产规模,抑制蔬菜价格暴涨。
  3.加大蔬菜储备,做好应急准备。结合天气预报,提前行动,及早准备,针对不良天气带来的采收和运输困难,尽可能多的储备一些耐存放蔬菜,当应急预案启动时,进行重点投放。同时做好豆芽、豆腐、腐竹等蔬菜代用品扩大再生产准备工作,发布预警后,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上市产量,缓解蔬菜供应压力。
  突出抓好冬春蔬菜储备,根据豫发改经贸〔2011〕414号文件要求,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认真做好大白菜、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圆白菜、冬瓜、南瓜等耐储存、易周转蔬菜品种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大户、单位食堂储备优势,进行多渠道、分层次储备。储备数量按照国发〔2010〕26号文件要求,满足城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5公斤,确保5-7天消费量进行冬春蔬菜贮备,保障冬春蔬菜市场供应。
  第七条供应办法。
  1.当出现二级预警时,采购调运的蔬菜面向社会,投放市场销售。
  2.当出现一级预警时,采购调运的蔬菜,通过建立专供点和连锁店等销售网点组织供应。同时,在全市范围由市物价管理部门公布主要蔬菜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并随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3.当出现部分农贸市场因经营户返乡或就地歇业而出现“空市”时,该农贸市场应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必要时组织力量到批发市场或生产基地进行集中采购,组织蔬菜销售,确保市场供应。
  4.应急保供期间,各农贸市场应根据自身条件,适当扩大菜农直销摊位或专柜,鼓励本地菜农进城直销蔬菜。
  第八条保供网络。出现一级预警情况,需要对蔬菜实行计划供应时,由漯河市南关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协调各蔬菜配送中心将应急采购调运的外地蔬菜和本地蔬菜配送到蔬菜销售网点,对市区居民和集体伙食单位实行计划供应。

  四、保障措施

  第九条信息保障。
  1.出现三级预警情况后,漯河市南关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每天向市政府菜办上报外地调入蔬菜日交易量和综合平均交易价格,市政府菜办做好本地菜日上市量预测,并及时提出下一阶段应急建议和措施。
  2.市政府菜办通过漯河蔬菜网和手机短信,及时发布和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主要市场菜价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组织保障。出现二级、一级预警情况时采取以下组织保障措施:
  1.市政府分管蔬菜工作的副市长、分管蔬菜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菜办领导共同组成应急保供领导小组,负责全权指挥应急保障供应工作。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汇总情况,分析问题,作出决策。
  3.市政府菜办会同蔬菜供应部门组建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应急保供蔬菜采购、调运、销售的衔接。
  第十一条政策保障。在应急保供期间,凡属于政府启动的预案措施,财政将对参与调控的有关企业和个人给予补贴:
  1.需大量调入外地蔬菜进入时,我市蔬菜批发市场免收交易费和摊位费,损失部分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2.为平抑蔬菜零售价格,当政府指令经销企业实行价格倒挂时,由财政对蔬菜经销部门实行价格差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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