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民医保”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巩固成绩,抓好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全市整体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本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做好已参保居民的续保缴费工作;二是做好流动人口、新入学学生、新生儿以及享受重点补助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三是做好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从2012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在校学生参保全覆盖。努力做到城镇居民应保尽保。

二、规范参保手续,提高经办能力

各县区要紧紧抓住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利时机,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计算机网络平台基础建设。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设立相对固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窗口(柜台),及时为参保居民办理登记缴费相关手续,做到办公有场所、登记有窗口、缴费有地点。充分利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微机程序全市联网的优势,切实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及时采集与金保工程数据的比对工作。加强全市参保缴费数据的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本县区参保扩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发挥网络优势,落实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实时监控手段,医保费用信息公开,创造良好的城镇居民参保社会氛围。

三、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我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已经在年初下达,纳入了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通过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协调调度制度、督查督办等制度,强化督促落实和指导检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采取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社区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申报登记、参保缴费、信息录入、资料建库、就医报销、资金补助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彰,对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度政府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圆满完成我市2012年度参保缴费目标任务。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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