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漯河市卫生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漯河市卫生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营造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管理科学、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扎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美丽漯河”建设工作,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大行动的总体安排,特制定卫生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遵循“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围绕打造“中原地区最干净的城市”总体目标,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创建原则,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有力促进漯河“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
二、 行动原则及主要目标
(一)行动原则。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全民共建、聚心聚力”的原则,坚持规划、建设、整治、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围绕“一年大见成效、两年改变面貌、三年争创成功”的总体目标,按照“管理一步到位,设施建设两年到位”的要求,具体行动目标是: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0%以上,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率达到95%以上;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农副产品市场设置与服务达标率达到60%以上;80%以上的社区、单位、城中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2014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以上,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率达到100%;市区街道按照标准保持整洁,巩固提高;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农副产品市场设置与服务达标率达到70%以上;建成区内的社区、单位、城中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2015年上述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并通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内容,重点开展十项活动:
(一)环卫设施提升活动。依据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环卫设施功能,提升基础设施档次,满足环卫工作需要。2013年:编制完成环卫专项规划。投资4395万元,新建改造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0座、星级公厕40座,将市区建成区内177座旱厕全部改造成水冲式公厕(市改造77座,各区改造100座),配装果皮箱5000个(市配装1000个,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配装1000个),购置挖掘机、推土机各1台,购置垃圾清运车辆20辆、吸粪车1辆、机械清扫车2辆、高压冲洗车2辆、集装箱垃圾斗50个。2014年:投资4925万元,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30座、星级公厕35座,购置吸粪车1辆、机械化清扫车2辆、高压冲洗车2辆、集装箱垃圾斗50个,建成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2015年:投资1220万元,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8座、星级公厕13座。具体责任: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环卫专项规划,并负责规划项目选址布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提供辖区内公厕、垃圾中转站选址;市林业园林局、沙澧河建管委负责无偿提供规划占用绿地的公厕、垃圾中转楼的选址;市建委负责环卫项目建设;市财政局负责将建设资金纳入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园林局,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沙澧河建管委
(二)垃圾死角整治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沙澧河两岸、城市环路、汽车站、火车站(包括高铁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社区等区域的垃圾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谁产生、谁治理”和“职责划分、属地管理”的原则,两个月内完成垃圾死角治理任务。无主垃圾死角由各区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自行清理。治理垃圾死角要干净彻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治理后的垃圾死角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保洁措施,避免反弹。治理后垃圾死角卫生状况纳入平时的督查评比。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沙澧河建管委,市水利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漯河火车站(含漯河高铁站)
(三)道路清扫保洁活动。各区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制度。加强环卫设施设置、维护和管理,做到垃圾箱(桶)足额设置、无破损、无丢失、清掏及时、外观整洁。及时清洗交通护栏、公交站棚,确保干净整洁。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优势,定期冲洗路面和道边石,确保市区主次干道保洁质量“五无五净”(即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扬尘、无渣土沙石、无积水污渍;路面干净、绿化隔离带树穴干净、路牙石干净、排水口盖板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沙澧河建管委
(四)沿街门店(单位)卫生整治活动。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要与沿街门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责任书;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市管理体制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志愿者等基层组织和社团组织的作用,开展“马路回归”等各类专项行动,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扔乱倒等行为。要全面施行垃圾袋装化,建立健全垃圾定时收集制度,督促沿街门店配置垃圾容器,做到垃圾不出店、不落地。科学调整垃圾收集时间,实行夜晚垃圾收集制度,确保沿街门店垃圾不积累、不过夜。沿街、沿路洗车场(店)必须在室内洗车,洗车废水不得流出室外,坚决取缔室内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洗车场所。取缔室外食品加工点和食品烧烤行为,禁止现场宰杀牲畜。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所属城市建成区内乡镇、办事处、居委会、环卫处(局),各区工商分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
(五)市场卫生整治活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早夜市市场及水果、建材、农贸、汽车销售等专业市场的卫生管理。各类市场要配置专用垃圾容器,所有摊位要配备垃圾箱(桶),市场要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撤市地净。市场内要划行归市,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市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进(出)口的管理,禁止商户溢出市场进(出)口经营、乱倒垃圾。坚决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及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摊位、门店,具体经营标准和要求由市创卫办制订。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马路零星摊点和自然形成的马路市场。坚决取缔无规划的早市和夜市。经过审批的早夜市要严格按照审批经营时间,不得超时经营。
牵头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商务局
(六)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河道卫生整治活动。推动环境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由城市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河道等区域延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标准配建保洁队伍,配置保洁设施,落实保洁标准。要建立常态化管理措施,巩固和扩大整治效果。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所属建成区内乡镇、办事处、居委会,市水利局、市沙澧河建管委
(七)社区、单位庭院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市房管部门要组织办事处、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群策群力开展辖区内社区、单位庭院卫生整治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市房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部门搞好日常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各区负责落实,组织办事处、小区居民研究确定保洁组织,开展日常保洁工作。2014年底实现小区物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
(八)公厕卫生整治活动。深入实施旱厕改造工程,2013年底前将市区建成区内的所有旱厕改造完毕。要加强公厕卫生整治,提高管理标准,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区所有公厕都要配备管理人员,达到“六无七净一少”,即无痰迹、粪迹、尿迹,无积尘泥水,无蛛网,无瓦砾、杂草,无蝇蛆,粪便器无堵塞;门窗净、蹲位净、隔板净、地面净、小便池净、倒粪口净、洗手池净;臭气少。加强公厕设施维修管理,星级公厕落实24小时开放、全天保洁规定。目前尚未纳入各区管理的公厕,各区环卫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指导产权单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沙澧河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漯河火车站(含高铁站)
(九)“十乱”整治活动。对市区主次干道沿路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等“十乱”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整治检查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城市建筑物、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钉挂物品的行为,规范沿街居民楼阳台、屋顶可视范围内的市容市貌,整治沿街门店广告牌、牌匾设置。整治沿街堆放废品行为。禁止在城市路口散发小广告,禁止车载广告,禁止在车辆雨刷、门把手等处乱加广告宣传品。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所属城市建成区内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管执法部门、废品收购管理部门,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沙澧河建管委
(十)施工工地整治活动。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市区联动、各有侧重”的原则,依据市建委统一制订的标准,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整治活动。施工工地要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临时厕所和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实行封闭施工,周边设置不低于2米的刚性围挡。景观路段沿街施工现场围墙要建创卫文化墙;其他路段工地围墙破损的,一律进行修复并做美化处理。市建委要督促施工工地设置环卫设施,对未达标的不予办理或延期办理施工许可证。加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严格审批管理,明确垃圾倾倒地点、运输路线、清运时间。加强工地运输车辆监管,全面实施密闭运输,严厉查处带泥出场、运输车辆不封闭等行为。加强在建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公厕除“四害”卫生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监管,确保路面洁净,无污物、灰尘。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沙澧河建管委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2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摸底,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台帐,层层召开动员会,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卫生清洁行动的内容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具体的推进台帐,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序、扎实开展各项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5年6月至12月)。市卫生清洁行动指挥部要根据各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全面检查考评,查缺补漏,完善提升,对组织不力、工作推进缓慢、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卫生清洁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组、环境卫生整治组,3个组为卫生清洁行动的具体办事机构,督导问责依托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督导组进行。办公室要制订三年行动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制定工作台帐,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行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卫生清洁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在活动中得到教育、享受成果。要精心组织义务劳动、全民治脏等各类活动,培养群众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广大群众的城市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要自觉担负“创卫”的主体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不等不靠地开展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按照责任分工,齐抓共建,协调联动,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卫生清洁行动指挥部为卫生清洁行动的组织单位,各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为具体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发动态简报,制定奖惩措施,按照“一周一督导、一月一排名、一季一讲评、半年一观摩、全年总考核”的工作方法抓好督促检查。在全市开展“最干净单位”和“最不干净单位”的评比活动,每月评出前十名、后十名,前十名通报表扬;后十名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创建新闻发布会上作表态发言。每季度召开一次讲评会,进行现场讲评。年度进行总评,对落实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在媒体做表态发言。
(五)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制度,结合我市“双整双促双承诺”活动,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卫生清洁行动成果得以长久保持。
附件
漯河市卫生清洁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市“创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建委主任
副指挥长:市建委副书记
郾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源汇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召陵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漯河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西城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沙澧河建管委分管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
市建委分管副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市林业园林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药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
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漯河火车站分管副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建委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卫处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