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市卫生局制定的《漯河市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1月29日

漯河市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

卫生事业发展行动方案

(市卫生局2013年1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332”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2〕178号)精神,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领域,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种类、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利用3年的时间,通过引进、合资合作、改制重组等形式,建设涵盖康复、精神治疗、老年护理等业务的二级以上民办医院3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壮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效率和效益,使群众有更多的就医选择,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开办医疗机构,在市区兴办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综合医院、中医院或康复医院、精神病院、老年护理院等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技术、高水平、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专科医院,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老年病、精神病治疗等特色医疗服务机构。2013年-2015年积极引进外资在郾城区建设一所二级精神病医院;扶持漯河医专三附院加强其康复科建设,积极吸纳社会资本,2013年底建成二级康复专科医院;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1家集医疗、老年护理为一体的二级专科医院。

(二)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认真做好公立医院设置规划,在确保办好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其他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改组、改制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托管民办医疗机构,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促进民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积极引导三级医院和实力较强的二级医院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集团,加强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支持力度,合理转诊、分流病人,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负担。

(三)大力引进省内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对外开放,鼓励省内外社会资本在我市举办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我市的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资本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郭树恒任组长的行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行动计划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优化投资环境。 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在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三)坚持优先准入。市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要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留有足够空间。现阶段,市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要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各县区政府重点办好1所人民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其他医院逐步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不再举办新的公立医疗机构。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律、法规无明确禁止,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优先批准设置,并要简化准入程序,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及时办理准入手续。

(四)实施对口帮带。完善公立医院对口帮扶非公立医疗机构机制。鼓励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与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对口帮扶。创新帮扶模式,公立医院可以无形资产、管理团队、医疗技术入股形式,参与经营或托管非公立医疗机构,形成紧密型的合作机制,提高帮扶实效。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民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五)开发多点执业。全面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取消区域限制。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医师选择民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民办医疗机构提供人才保障。

(六)扩大人才交流。鼓励省内外医师来漯从事诊疗活动,为取得合法行医权的省内外医师来漯从事诊疗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医学技术交流和发展。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向民办医疗机构流动。鼓励引进省内外医学人才来我市民办医疗机构执业或开展医学科研活动,壮大我市医疗人才队伍。

(七)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及时帮助解决民办医疗机构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引导民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各县区卫生部门要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行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进度和工作责任,确保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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